财经周刊 投资观点 2012-02-20 14:07
问
“在2011财年的首3个季度,常青油棕净利报5760万2000令吉,每股盈利为36.07仙。”
请问是如何计算?此股在十一月1:1分红股后总股数为13亿850万4944股,每股盈利应为4.4仙而以。
答
在上期的投资交流站提到,“根据常青棕油向马交所报备的数据显示,首3个季度的每股盈利为36.07仙。”
这个数据是直接从该公司于去年年11月21日,向马交所呈交的业绩表现(网址http://announcements.bursamalaysia.com/EDMS/edmswebh.nsf/LsvAllByID/482576120041BDAA4825794F00335659?OpenDocument)取得。
然而,在笔者忽略该股曾于去年11月9日(除权日)派发红股计算之下,促使总股数已增加至13亿850万4944股。
因此,每股盈利已稀释化至4.4仙。
为此,假设按年化的每股盈利可达5.87仙,依据该股RM1.06的价格来计算,本益比为18倍。
对于这项疏忽,笔者深感抱歉,并在此说声对不起,也谢谢读者的提出,下次会更为小心处理。
【南洋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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